唐崇榮《各各他山的三個十字架》


唐崇榮《各各他山的三個十字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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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羅馬書第五章六至十一節

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
7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;
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
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

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
11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。

今天我的講題是「各各他山的三個十字架」。也許有些未信主的朋友曾經看過這樣的圖畫,耶穌基督被釘在中間,兩個強盜被釘在左邊和右邊,許多人不明白這樣的事,覺得這是多麼殘忍,這算什麼藝術。但這三個十字架卻把世界上的三種死描寫了出來。古往今來只有這三種死,一種是耶穌基督的死,一種是那悔改信耶穌的強盜的死,一種是那不肯悔改未得救之強盜的死。

這三種死是怎樣的死呢?如果用英文來解釋會更清楚,耶穌的死是 die for sin,得救的強盜是 die to sin,未得救的強盜是 die in sin。當彼拉多把死罪加在耶穌基督和這兩個強盜身上的時候,我們看到歷史上一件最偉大、最悲慘、最矛盾的事情產生了。各各他是個矛盾的地方,因為各各他把世上最美麗與最醜陋的列在一起;也把最良善的與最邪惡的排在一起;光明的與黑暗的,成功與失敗,智慧與愚昧,能力與軟弱在此同時顯現。除非神的靈開通人的心竅,否則無人能明白十字架的意義。各各他把三種死明顯的劃分出來,一種是耶穌基督的死——為罪而死,一種是未得救之強盜的死——死在罪中;一種是得救之強盜的死——向著罪死。

強盜是年輕而健壯的,他渾身是勁,滿身是力,若非如此則應稱「弱盜」是不是?他有青春,有生命,但這一切都要在十字架上結束了。他不甘願死,卻一定要死;他不願意死,卻仍要被掛在木頭上。當他看到自己的血從十字架上流下來,他想到他曾經流別人的血,他曾經殺人放火,他萬萬沒想到死也會臨到他這樣的人身上。他面臨一個最矛盾,最痛苦的事實:「我不願意死,卻一定要死,我不應該死,但如今死卻成為不可避免的事實。」他什麼都曾經準備,就是沒有準備死;他什麼都曾經想過,就是沒有想過會死。然而我們沒有想過、沒有計劃、沒有準備的事情也同樣會臨到我們身上。

根據歷史的記載,一個人被釘在十字架上,血一滴滴的流下來,心臟越跳越快,身體慢慢麻痺甚至抽筋,有時清醒有時昏迷。在這痛苦的當兒,強盜可能會問自己:「從前我不是自由的人嗎?當我賭博的時候,我是自由的;當我跳舞的時候,我是自由的;當我姦淫的時候,我是自由的;當我犯罪的時候,我是自由的,但我從來沒有想到我的自由有一天會被剝奪,並害我到這種地步。如今我就快要死了。不,我還年輕,我還有事要做,我不甘願死。哦!是誰害我到這種地步的?是彼拉多嗎?不是!是法律把我的命奪去嗎?不是!是壞朋友拖累我的嗎?也不是,是我的自由把我害到滅亡的地步。」當他在最痛苦、最懊悔的時候,我們可以想像他完全無助無望,只好責怪神「神啊!如果你存在,為什麼人間會這麼痛苦?」「神啊!你為什麼給我這麼多痛苦而不來拯救我呢?」犯罪的人往往不反省自己犯罪的動機及應得的報應,也不懂得為罪憂傷,而只怪神不來拯救他。犯罪的人不僅怨天,進而還會咒詛人,當他在痛苦時,看到下面許多人,心中必定非常氣憤,口出惡言咒詛他們:「你們這些人把我釘十字架,我死了必要作鬼魂來捉你們!」這樣的憤恨,掙扎反而使他的痛苦愈來愈加深,釘痕的傷口愈來愈擴大,鮮血更汩汩地流了下來。

就在同樣時候,在各各他山上,我們看見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死——耶穌基督的死。 這位被人認為是「神的兒子」,是世界之光,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的基督耶穌的死。他和兩位強盜有同樣的經歷,卻有不同的反應、不同的感受、不同的表現。當強盜在咒詛、呼喊、掙扎的時候,耶穌基督被掛在木頭上,卻靜默無聲。《聖經》告訴我們:「他如羊被牽到宰殺之地,卻閉口不言」,他沒有用威嚇的話來對付仇敵。當耶穌基督被掛在十字架的時候,他的心靈安靜,他的面貌溫柔,但在思想深處有一非常沉重的重擔,就是世人的罪應當得著赦免。

此外,耶穌在十字架上忍受眾人的譏嘲、戲弄。耶穌說話向來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,當那些人問他說:「你做過這些壞事嗎?」他不回話。他們又問:「你說過這些錯誤的話嗎?」他也不回答。但當他們問及:「你是上帝的兒子嗎?你是猶太人的王嗎?」他卻回答說:「你說的是。」當耶穌基督被掛在十字架的時候,流出來的血是與強盜完全不一樣的。他是聖潔無罪的主,這無罪的血一滴滴流下來。他的表現也與強盜完全不一樣。他的靜默、溫柔,表現另一個世界所帶給人類的盼望。今天的世界充滿著罪惡、憂傷,充滿著無情的戰鬥,充滿著不公義以及罪的喧嚷聲,耶穌基督的生命卻從另一個世界帶來一絲希望的光,聖潔的光,甚至在最可怕的環境及最大的風浪中,能表現極度的安穩。

十字架是個怎麼樣的地方呢?

一、十字架是個不肯為自己申辨的地方。當耶穌基督被掛在十字架的時候,他沒有為自己說過一句話。耶穌在世上說了許多造就別人,指出希望與道路的話,但他在十字架上,卻沒有為自己說過一句話。

二、十字架也是個沒有光的地方。耶穌是世界的光,然而十字架上世界的黑暗卻籠罩著他。

三、十字架也是個沒有愛的地方。他把上帝的愛彰顯了出來,而神的愛卻離開了他,所以他必須呼喊:「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。」一草一木都彰顯神的愛,唯有十字架是完全沒有愛的地方。十字架是愛的真空點,沒有神的愛也沒有人的愛,門徒雖然愛耶穌,也圍繞在他的身邊,但耶穌不能接受,因為他必須先擔負門徒的罪。

四、十字架也是沒有神蹟的地方。聖經告訴我們,主耶穌行過三十五次神蹟,但沒有一次是為自己的益處行的;沒有一次不是為了榮耀神而行的,就連在十字架上——這是他最需要行神蹟的時刻——他也甘願放棄行神蹟的權利,放棄為自己辯護。

五、十字架是不肯接受同情的地方。當耶穌背著十字架從耶路撒冷走上各各他的時候,有幾個婦女深受感動,看見他們所愛的夫子,背著沉重的十字架,聖經記載她們為此流淚哀哭。耶穌有沒有接受她們的同情呢?沒有。

主耶穌對她們說:「不要為我哭,要為你們及你們的兒女哭。」十字架是不肯接受同情的地方。我們不必憐憫耶穌,是他憐憫我們;我們不必同情耶穌,是他同情我們。若主耶穌沒有釘在十字架上,我們的罪如何能蒙赦免呢?過犯如何能被塗抹呢?良心的控告如何能除去呢?犯罪的記錄如何能解除呢?

六、十字架也是不肯接受保護的地方。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,他禱告說:「父啊!倘若可行,求你叫這杯離開我」(太廿六39)。這苦杯是與父神隔離的苦杯。然而緊接著一件極大的奧秘,一種極大的矛盾就在那一剎那發生了。主耶穌接著說:「然而不要照著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。」不久猶大帶著一批人,手拿刀棒,火把衝進主耶穌禱告的客西馬尼園。彼得非常氣憤,抽刀沖向那群人,把一位大祭司的僕人的耳朵砍下一塊,主耶穌不但沒有鼓勵他再追殺,反而喝斥說:「西門!收刀入鞘吧!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。 」在這裡,主耶穌拒絕從人來的保護。

七、十字架也是不肯接受伸冤的地方。當主耶穌被捉拿時,主耶穌問那些來捉拿他的人說:「你們找誰? 」他們說:「找拿撒勒人耶穌。」主回答:「我就是。」聲音溫柔安穩,那些人很詫異,不明白地為何在大難臨頭時,竟然還能如此鎮靜,都嚇得往後退。主耶穌大聲向神呼救,使地震動裂開,讓那些人都掉下去,照主的話說:「你想我不能求我父,現在為我差譴二十營的天使來嗎?」但是主耶穌沒有這麼做,因為十字架是不肯接受伸冤的地方。

八、十字架也是不肯接受激動的地方。當他們圍著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,對他說:「你如果是神的兒子,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!你救了別人,卻不能救自己;醫治別人,自己反倒被掛在木頭上,你說你是神的兒子,叫我們怎能相信?哈哈哈!」他們吐口水在他臉上,譏笑他,辱罵他,他一句也回答。他知道他來到世界的目的。這世界充滿貪心、詭詐、嫉妒的罪。猶大賣主只不過是為了貪心,法利賽人釘主也只不過是為了嫉妒。我們也都是使耶穌釘十字架的罪人。然而神的兒子到世界上來,就是為我們的罪。若換成我們釘在十字架上,我們聽了這些激動的話,必定內心生氣,恨不得立刻下來證明自己的身份。但是如果主耶穌真的下來,真的向撒但下跪,全世界都信了基督教,我們也不必汗流夾背傳福音,但是人類所相信的,卻只是一個沒有釘十字架,沒有為罪人死,沒有完成天父旨意的耶穌。這就不是福音。主耶穌不受激動,他知道那些反對他的人,不只是他們自己反對,他們背後還有撒但的勢力在發動。我們抵擋、攻擊、誤會耶穌,是因為我們不認識他,是因為我們心中有罪,而主耶穌就是為我們這些罪死在十字架上。

九、十字架也是不接受麻醉的地方。一個人被釘在可怕而殘忍的十字架之前,需要先經過麻醉的手續。歷史記載告訴我們,釘十字架的人不會當天就死,而需要兩三天的痛苦掙扎,哀哭淒慘,慢慢凌遲而死。因此其間要灌酒,灌醋,使之麻醉。當主釘十字架時,沒有人做這事。所以當主說:「我渴了」的時候,有一個愛主的好心人,拿海綿沾著醋,高舉著放在主耶穌的口裡,但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的主嚐了一下,並沒有喝下去,嚐了是為要盡人與人之間的禮貌;不喝是因為他不能接受麻醉。他要在有意識,有知覺的情況下,徹底而清楚地經歷痛苦,擔當世人的罪。

許多人認為耶穌是神,他可以不痛苦而裝作痛苦的樣子,假裝死去。但是他們錯了。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做人,他需要在肉身中擔當你我的罪,在肉身中清楚而徹底地完全領受神對罪的憤怒。十字架是不受安慰,不受保護,不受麻醉,不受激動的地方。當耶穌經歷了這一切,突然,在眾人都聚精會神時,他抬起頭,望著天講了一句話: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 」他們犯罪,卻不知道自己陷在罪惡之中,還享受罪中之樂,一邊抵擋神,一邊還沾沾自喜,自我欣賞。蘇格拉底說過:「一個人犯罪是因為他沒有知識。」有知識就有道德,這與耶穌所言有何不同呢?一個人不知道而犯罪,就可以得著赦免嗎?如果是,則無知的人比有知的人更有福氣。而且當蘇格拉底講那句話時,他正舒服地坐在房間,但耶穌說那句話時,是以自己的身體掛在木頭上,擔當世人的罪,來告訴我們人要悔改,罪才得赦免。沒有任何罪是不得赦免的,但沒有經過悔改的罪也是不能解決的。我們必須到父神的面前悔改,我們不能,耶穌基督就替我們禱告,把神的愛顯明出來。

十字架是沒有神蹟的地方,所以十字架把最大的神蹟彰顯出來;

十字架是沒有光的地方,所以十字架把最大的光彰顯出來;

十字架是沒有自我辯護的地方,所以十字架把最大的能力表現了出來;

十字架也是最愚昧的地方,所以十字架把最大的智慧顯明在歷史當中。

柏拉圖,亞里斯多德,蘇格拉底都死了,唯有耶穌基督把最大的盼望帶給我們。聖經告訴我們,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耶穌為我們死了;當我們還在過犯中的時候,他按著所定的日期,為我們死了。

當第一個強盜在大聲詛咒掙扎,耶穌則安靜替眾人代求時,那第二個強盜看到這情景,便靜下心來思想這樣強烈的對比:我們都曾享受生活,我們都曾使用自由,我們都曾經歷神所給予我們的同在,但是當同樣面臨死亡時,態度竟如此不同,這位耶穌必定不是普通人,而是神。全本新約,恐怕擁有最大信心的,不是彼得也不是保羅,而是這位強盜,因為他沒有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信耶穌是神。今天有許多人都是要先看見才願相信,保羅就曾印證這樣的事說:「猶太人是要神蹟,希利尼人是求智慧,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」(林前二22)。那麼,強盜的信心從何而來呢?答案乃是聖靈所作的工作。我們自己不能信主,不甘心信主,靠自己的力量不能到神面前,乃是神的恩典,神的憐憫。當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」時,這強盜突然從內心深處領悟:這才是光,這才是愛,這才是智慧,這才是能力。當聖靈把信心放在他裡面時,他就產生對耶穌的渴慕說:「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」(路廿三42)。

當這強盜在痛苦中,聽到的第一個聲音,也許是當年父親勸他要好好讀書的叮嚀;第二個聲音,也許是壞朋友引誘他做壞事的慫恿聲;第三個聲音,也許是強盜王的聲音,要他立約,不可能背叛;第四個聲音,也許是被害者的慘叫聲,使他良心大受責備;第五個聲音,也許是彼拉多將他定罪的聲音。想到這裡,他垂頭喪氣,內心哀痛無比,孤伶伶地孑然一人,朋友、父母、老師都遠離了,沒有人同情他,為他哀哭。在這當兒,他聽到第六個聲音——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廿三34)——這真是最寶貴,最安慰,最甘甜的聲音。當他轉頭,看見耶穌那充滿慈愛的面容,充滿聖潔無罪的榮光,充滿偉大救贖的能力,便說:「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紀念我。」主耶穌馬上對新約第一個悔改的罪人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他的罪立刻得到赦免,成為神的兒女,不再是神的仇敵。當他回到創造的主那裡,我相信他的眼淚必定會流下來,因為他一生的失敗在今日都挽回過來了。這說明神將他兒子賜給我們,為叫我們相信的人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哈利路亞,強盜得救了,雖然時間慢慢過去,他的血還是一直淌下來。直到主耶穌死了,強盜還未死時,羅馬兵丁拿著一把刀來刺耶穌的肋旁,有血和水從肋旁流出來,耶穌卻沒有動靜,他真的死了。輪到刺強盜時,他尚有反應,所以兵丁就用刀將強盜的兩腿砍下來,強盜慘叫一聲,就死了。我們可以想像耶穌基督進樂園時,沒有帶別人,而帶那位得救的強盜進去。當天上的使者大聲歡呼:「榮耀的王進來吧!戰場上的耶和華進來吧!得勝的王進來吧!眾城門啊!抬起頭,因為得勝的王進來了!」他們也許會覺得奇怪,主耶穌所帶的第一個果子,也就是新約第一個基督徒,不是皇帝,不是良善的公民,而是無惡不作的強盜。

耶穌基督來到世上,告訴我們神的道,告訴我們神救人的計劃,其基礎已經奠定,歷史也已經顯明了。你得救並不是證明你好,因為你是罪人,我也是罪人,我們都是抵擋神的人,是神的仇敵。好人——好罪人,壞人——壞罪人,聖人——聖罪人,惡人——惡罪人,每一個人都是罪人。聖經說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(羅三23)。我們不能靠教育、科學、政治或政府得救。

《聖經》說:神愛你,神愛我,賜下他的兒子耶穌基督,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也為我們的罪從死裡復活。感謝神,他把人類最大的仇敵——死亡、罪惡、撒但打敗了,並從死裡復活。耶穌基督是神又是人,為了要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。耶穌基督如果是神不是人,他就不能救你。反之,如果他是人不是神,他也不能救你。

因為他是神,把神的能力,無窮無盡地彰顯出來;也因為他是神,能完成救恩。如果他不是人,他就不能死。也因為他是人,能了解我們的軟弱,知道我們的痛苦,經歷在罪中淒慘的經驗,並且還能擔當我們的軟弱。但若他不是神,他就不能從死裡復活。
在我十七歲時,清楚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,不應當得救,應當滅亡,是抵擋神的人,生命沒有盼望。但感謝神,在十字架的大愛裡,我找到了生命的光,新的方向,真正生命的意義。

回過頭來說,那個強盜那樣都可以得救,我在未信主前,並沒有犯過什麼樣的罪惡,我想我也應該可以得救,於是我就接受了主。但是同時我知道我得救,並不是因為我比別人好,因我也曾說過謊,嫉妒別人,心中存邪惡的念頭,根本上我就是一個罪人。於是我求主開恩可憐我,因耶穌基督的緣故,求主赦免我,拯救我。自從神拯救我以後,差不多十九年的時間,我經歷了什麼叫做與神和好,與神同行的喜樂,我也知道這是做人的真正意義。

主耶穌愛你,給你機會,呼召你,揀選你,今天藉著聖靈對你說,你也是罪人,耶穌愛你,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你願接受嗎?

「看哪!我站在門外叩門,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,我與他,他與我一同坐席。」(啟三20)